7月23日,達州男子周明(化名)用私家車搭載了一名孕婦,談妥10元錢車資被稽查大隊執法人員抓個正著,私家車也被暫扣。第二天一早,周明來到達州市運管處稽查大隊辦公室,用菜刀將自己左手小指剁下,聲稱自己是清白的,搭載孕婦只為做好事,想買屋要索回被扣小車。(本報7月26日曾報道)
  昨日,成都商報記者從達州市運管處獲知事情最新進展,目前周明已經承新竹買屋認自己的行為屬於非法營運,在交上檢討書,繳納罰款之後,私家車已由其妻子汪女士代為領回。
  “斷指這樣的自殘行為是我們不想看到的,但執法的公正性不會因為這樣的新竹房屋行為發生變化,該怎麼處理,還得怎麼處理。”昨日上午,達州市運管處稽查大隊大隊長李明勇對成都商報記者說。
  據李明勇介紹,8月1日運管處對周明出具了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最終決定對其罰款。罰款繳納發票複印件顯示,周明委托人汪女士確實於當日繳納了罰款。而罰款是根據《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》第十四條規定,對於涉事車輛的違法外接式硬碟行為的違法程度,可作出“2萬元以下的罰款”處罰決定,在處罰過程中,運管部門考慮到周某的家庭狀況比較困難,向運管處遞交了由戶口所在地提供的貧困證明,出於人道主義,故未對其進行頂格處罰。
  另外,記者還看到了SD記憶卡周明遞交的承諾書和檢討書,承諾書是周明委托妻子汪女士所寫,內容大致為:周明非法拉客違法事實已於8月1日由達州市運管處處理完畢,因此事造成周明手指傷殘的醫療費用皆由本人承擔,與運管處無關。
  得知處理結果後,周明的妻子汪女士表示,很多熟人都知道了這件事,給家裡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,現在自己和家人只想好好過日子,此事不想再提。
  成都商報實習記者 周子銘  (原標題:承認非法營運被扣車已取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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